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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疆39家有色等企业被令淘汰落后产能

    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2-08-17
    铜之家讯:日前,国家工信部公布了2012年(第一批)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,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,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

    日前,国家工信部公布了2012年(第一批)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,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,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。包括上市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新疆39家企业名列其中。

    自治区经信委:严把质量关做好应对措施按照自治区计划,2012年,全区淘汰落后产能总量为494万吨左右(不含电力6.18万千瓦),涉及炼钢、炼铁、焦炭、电石、电解铝、铅冶炼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造纸、酒精、制革、印染、电力、石灰14个行业51家企业。在这次国家公布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(第一批)中,涉及炼铁、炼钢、焦炭、电石、铁合金、电解铝、冶炼、铅冶炼、锌冶炼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造纸、酒精、味精、柠檬酸、制革、印染、化纤、铅蓄电池等19个行业。据记者统计,新疆有11个行业位列其中,主要包括焦炭、造纸、炼铁、制革等,其中,焦炭和造纸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最多,分别达到13家和11家。

    工信部要求:有关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,力争在2012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的企业,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,并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。

    “我们要严把质量关,做好应对措施。”8月14日,自治区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处长刘春升告诉记者,我区对列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和项目,实行分级管理,重点项目和国家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,由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地联合检查,一般性项目由地方负责组织自行检查,并报自治区备案。

    刘春升说,“十一五”期间,全区淘汰落后产能总量为1715万吨左右(不含电力43万千瓦),涉及炼钢、炼铁、焦炭、铁合金、电石、电解铝、铜冶炼、铅冶炼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造纸、化纤、味精、电力、硫化碱等15个行业175家企业。

    值得注意的是,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,西部地区近些年水泥投资热潮“高烧不退”,如今水泥产能严重过剩。在工信部发布的第一批企业名单中,包括新疆等多个西部省区均有水泥企业上榜。

    据介绍,2011年,新疆淘汰水泥落后产能达118万吨。今年,我区水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也多达8家。

    记者获悉,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,近年来我区已形成了部门、行业、地方多层次联合推进和监督的工作机制,对水泥、钢铁、电石、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的限制类、淘汰类企业实行了差别电价,进一步挤压其落后产能的市场生存空间,有效促进了我区落后产能的退出。

      政策、资金支持加快我区淘汰落后产能

    前不久,财政部对外宣布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了979亿元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,这一数额较上年增长251亿元,可见中央对节能减排工作下了大力气。

    “目前,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还未下达。”刘春升告诉记者,我区将全力发挥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作用,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倾斜和地方配套资金支持,用于解决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企业转产、解决债务、职工安置等补偿问题。

    据介绍,针对这些企业所涉及的职工安置问题,我区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,比如职工再就业培训、企业转产再就业、一次性工龄买断、一次性现金补贴、提前退休、内部退养等,确保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优先用于职工安置。

    2011年,我区淘汰落后产能总量349万吨左右(不含电力19.2万千瓦),主要涉及炼钢、炼铁、焦炭、水泥、平板玻璃等16个行业52家企业,涉及职工安置5000余人,共申请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063万元。

    完善促进落后产能退出政策体系按照计划,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区重点对钢铁、焦炭、铁合金、焦化、电石、电解铝、铜冶炼、铅冶炼、水泥、玻璃、造纸、酒精、皮革、印染、化纤、电力等16个行业落后产能进行淘汰,初步计划安排退出落后产能总量为1045万吨(不含电力)。刘春升告诉记者,结合我区实际,将统筹淘汰落后产能与产业升级、经济发展、社会稳定的关系,并建立和完善促进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体系。对钢铁、水泥、焦化、玻璃、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等重点行业,原则上不再批准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。同时,针对企业所上项目,严格按照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“等(减)量置换”的原则,作为项目核准、备案以及项目选址布局、环评、能评、土地和安全生产等审批的前置条件,有效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,防止新增落后产能。
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
     

     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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